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二期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民建明电〔2014〕47号)及省电大《关于组织福建省第二期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报名等工作的通知》(闽电大〔2014〕61号)文件要求,在全省电大系统及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第二期社区工作者岗位培训招生工作顺利结束,共计招生4536名,按计划完成培训招生任务。其中福州和泉州超额完成了招生任务。目前,培训学院正在积极准备开学培训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