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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教工年度考核新办法 力促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时间:2015年05月14日    作者:人事处 蒋紹群/文    编辑:颜云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近日,学校出台新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是在我校原有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借鉴其他高校的经验和做法,并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制定形成的。《考核办法》主要包含年度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等次、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的运用等五个方面,相较以前的考核办法,更加明确详细,更具操作性。特别是考核结果的运用,明确指出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级、晋职、调资、奖惩、津贴发放以及正式或取消聘用的主要依据。

《考核办法》指出,年度考核是推进科学管理、提高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细化科学合理的考核要素及其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本部门或单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使年度考核工作发挥弘扬正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优化队伍、促进成长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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