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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使用的通知
时间:2004年11月03日    作者:闽电大教[2004]93号    编辑: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使用的通知
(闽电大教[2004]93号)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实践教学是实现各专业教学计划培养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抓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应用是提高试点教学质量的一项长期战略目标,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经过试点项目中期评估,我省电大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使用效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对照03年试点项目年报年检专家对我省电大的反馈意见和总结性评估标准,我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整改任务尚为艰巨,必须在基地建设和实用效果、检查和评估上有新的突破。为此,我校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闽电大教学[2002]7号)的基础上,对加强各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和使用提出以下要求,希望各分校统一认识、认真组织落实:
一、各试点分校和工作站开办的每个专业,按照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必须建立至少一个校内或校外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实践基地的建设强调实用性、规范性、先进性,以达到实践环节培养要求为标准,必要的设施设备、实习条件、实践环境和指导力量等要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要能满足实践教学需求。
二、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各专业实践教学实施细则的要求配备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尤其要注意配备和培养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通过师资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5年1月,试点分校、工作站必须建立各专业相应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校内实践教学基地以“适用、够用”为原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协议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情况,要尽可能挂牌,所有校外实践基地报分校审批、省校备案。
四、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只是完成整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初步目标,各试点分校、工作站要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校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文件精神,制订出针对各专业及课程实践教学目标的基地使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五、所有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都要做好实践教学过程记录与质量分析,做好相关考核和记载(包括表格、文字、图片或音像记载),校内实验室有详细的实验课程开设课表和实验记录。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六、各分校、工作站根据《试点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附件1)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达标标准》(附件2)进行基地建设和达标的自查自评,省校在2005年春季教学检查时进行达标验收。
附件:1、试点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略)
2、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达标标准(略)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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