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福建省社科联通知,现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专项项目申报通知,要点如下:
一、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请参阅网址:https://www.fjskl.org.cn/contents/648/1005260.html)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
2.阶段性成果应当围绕申报题目,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已公布结项通知的,可以申请),不得申报。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本批次立项公布前获得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5.《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三、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4份(须用计算机填写,限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二)电子材料
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含《申请书》《论证活页》Word格式),并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邮箱:18601366@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省社科专项申报"。
四、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2月24日中午12:00,请大家务必于规定日期前提交纸质及电子材料,并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文,电话:0591-83270724,电子信箱:18601366@qq.com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