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快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闽教人〔2013〕105号)要求,今年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年龄自然科学类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社会科学类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条件和申报要求依照闽教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各高校应结合本校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有关评审程序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本次推荐人选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1、学校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校内推荐评选情况(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名单含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校内公示情况和经费配套承诺等;
 
2、学校填报《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一式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ytkjc@fjedu.gov.cn;
 
3、申请人填报《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一式各1份)。
 
请各高校务必于5月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我厅科技处,联系人:游金茂,联系电话:0591-87091283。
 
附件: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2015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推荐名额
 
 
 
  
   
    
    | 高校名称 | 理工科 | 文科 | 
 
    
    | 厦门大学 | 5 | 5 | 
 
    
    | 华侨大学 | 5 | 3 | 
 
    
    | 福州大学 | 5 | 3 | 
 
    
    | 福建师范大学 | 4 | 4 | 
 
    
    | 福建农林大学 | 6 | 2 | 
 
    
    | 福建医科大学 | 6 | 1 |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4 | 1 | 
 
    
    | 集美大学 | 3 | 2 | 
 
    
    | 闽南师范大学 | 2 | 3 | 
 
    
    | 福建工程学院 | 3 | 2 | 
 
    
    | 厦门理工学院 | 3 | 2 | 
 
    
    | 其它一般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成人高校) | 各不超过2个(理工科或文科) |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印发